两个人的有限公司,资金如何管理?

2025-12-06 0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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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法规定,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设立时需向工商局递交<<章程>>.其中有对公司财务制度的约定.企业法人不得担任本公司财务主管.另外会计法也要求有限公司需建立建全公司的财务制度.而财务制度里对于出纳及会计的岗位设立也有规定不可是同一人.根据你所讲的情况,首先需要制定贵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制度,公司的法人章及财务章可分人保管.一般情况下,法人章、财务章及现金支票等凭据由财务部保管.而财务部里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而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则由会计主管保管.每次转帐或支取现金时可由出纳提交申请由财务主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考虑,既然两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互相之间的信任度是公司正常持续发展的前提.所以,一定要互相彼此信任.

回答2:

贵公司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具体如上海财税咨询朋友所说。
还是要分开放!

回答3:

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法人章由法人保管

回答4:

增加财务人员啊,那些都是要才爱物人员保管的

回答5:

看你银行预留印鉴是留的什么,只要这几个章不要落在同一个人手里就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