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它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确立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其按性质分为以下几类:(1)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租赁,借贷等);(2)属于提供工作成果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加工承揽等);(3)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如: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4)其他合同(如:联营、委托、居间、赠与、财产保险—它是属财产转移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它不是等价的但是有偿的)。
一般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