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汽车贷款的办理流程:
到银行信贷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自然人)》。
向银行信贷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已婚者还应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个人的有关收入证明,出租车经营指标等;
消费者与银行的特约经销商所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的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贷款银行储蓄专柜开出的购车首期存款证明(存折);
其他一些银行所需的相关材料。
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
个人汽车贷款的审批内容:
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款能力;
贷款用途是否合规;
借款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合法性;
申请借款的额度、期限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办法和规定;
贷前调查人的调查意见、对借款人资信情况的评价分析以及提出的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对报批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防伪措施是否合规有效;
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申请条件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个人信用良好;
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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